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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詳情

福州八中關于公開征集采購兩校區(qū)校園文化設備的方案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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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時間:2024-10-11 16:18

為了進一步豐富校園文化,提升校園環(huán)境品質,打造具有獨特魅力和深厚底蘊的校園氛圍,擬公開采購校園文化設備一批,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方案,歡迎有相關資質、信譽好、可滿足質量要求的供應商積極參與提供報價,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:


一、項目內容:

福州第八中學(吉祥山校區(qū)、三江口校區(qū))兩校區(qū)校園文化設備一批,項目總預算50萬。


二、要求:(可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要求)

1.文化展示設備應包含藝術裝置、宣傳欄、文化展示墻、引導牌等;

2.所有設備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和安全標準,且無任何質量問題;

3.本次項目預算包含可能產生的配送費、輔材、稅費、售后維護、安裝調試費等一切費用,應征單位應一并考慮;

4.應征者從業(yè)經歷、既往成功案例等。


三、遞交材料時間及地點:

1.詢價清單提交方式:書面遞交至三江口校區(qū)(福州市倉山區(qū)城門鎮(zhèn)下洋村新州22號)。

2.提交時間:2024年10月11日-2024年10月18日。

3.提交截止時間:2024年10月18日10:00。

4.遞交材料聯(lián)系方式:江老師0591-88687020       吳老師15959007072


四、提交材料與材料要求:

1.應征者代表為法定代表人或獲法定代表人授權。(應征者為法定代表人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證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。應征者非法定代表人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);

2.提供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聯(lián)系方式;

3.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;

4.內容清單:包括但不限于設備名稱、詳細技術參數、數量、單價、總價以及服務承諾并簡單闡述方案優(yōu)勢,不得超過預算金額;

5.方案清單叁份,統(tǒng)一用A4紙打印,方案清單中不得出現單位名稱;

6.稿裝訂成冊,并在袋子封裝處加蓋單位公章;

7.由我校組成評審小組對方案清單進行評審、論證,遴選;

8.方案清單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被視為無效

(1)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遞交材料的;

(2)詢價清單稿逾期送達的;

(3)提交的文件不符合規(guī)定內容、裝訂要求的;

(4)圖片和文字辨別不清、內容不全的;

(5)應征方案清單體現單位名稱或者能識別單位信息或其他記號的;

備注:1-3點材料現場提交,方案清單獨立封裝現場提交。


五、注意事項:

1.本次方案公告堅持自愿參與原則,方案公告僅作為我單位相關項目采購的參考依據,不做他用,我單位不收取和支付任何費用,設計企業(yè)自行承擔其參加征集所涉及的一切費用。

2.我單位對方案公告具有無償使用權,有權汲取各詢價公告的優(yōu)點,對方案進行二次創(chuàng)作,如修改、增刪、綜合等,優(yōu)化設計形成最終方案。

3.應征單位必須是原創(chuàng)單位,并保證提交的設計不會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。若發(fā)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糾紛,一切法律責任由應征單位承擔。

4.所有報名參與企業(yè),我校將通過企查查平臺,進行關聯(lián)關系的審查,若存在關聯(lián)關系,將取消方案資格。

5.參加本次方案的單位需指定一位聯(lián)系人,并提供有效聯(lián)系電話及郵箱地址。

6.凡參加本次方案的公告的單位均被視為同意并接受本聲明,無須書面或其它方式確認。

7.本次方案的公告活動最終解釋權為福州八中所有。




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福建省福州第八中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年10月11日